1.外底中間層結合強度(適用于多層底)
標準要求:外層或防滑層與相鄰層之間的結合強度≥4N/mm。試驗中如果鞋底有撕裂現(xiàn)象,則結合強度≥3.0N/mm。
2.鞋底抗刺穿能力
標準要求:穿透鞋(靴)底中,不應位于保護包頭卷邊上方也不應與之接觸,在不損壞鞋的情況下應不能移動墊。除鞋座區(qū)域外,在代表楦底邊緣的曲線和防刺穿墊邊緣之間的**距離(X)應為6.5mm。在鞋座區(qū)域,在代表楦底邊緣的曲線和墊之間的**距離(Y)應為17mm。將防刺穿墊固定于鞋底的**直徑為3mm的開口不應超過3個,且不應位于腳掌部分。
3.防刺穿墊的耐折性(金屬防刺穿墊)
標準要求:放刺穿墊經受1x10<sup>6</sup>屈撓后不應出現(xiàn)看得見的裂縫痕跡。
4.金屬防刺穿墊耐腐蝕性
標準要求:金屬放刺穿墊的腐蝕區(qū)域不應超過5處,每處面積≤2.5mm<sup>2</sup>
5.非金屬放刺穿墊的抗刺穿性能
標準要求:穿透防刺穿墊所需的力≥1100N
6.鞋座區(qū)域的能量吸收
標準要求:鞋座區(qū)域的能量吸收≥20J,測試溫度:23℃±2℃,相對濕度:50%±5%
7.放刺穿安全鞋標識
標準要求:每只鞋(靴)的外底、內底、幫面上有牢固的耐磨防刺穿標識;生產廠商、產品名稱、鞋(靴)號、執(zhí)行標準、生產日期及批號、產品使用說明及安全標識標識需齊全。
其他項目檢測標準可參照本站中安全鞋參照標準進行。